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我市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发布信息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行政审批服务科)
传 真:******
通讯地址:新余市仰天西大道1518号(338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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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单位 |
审批文号 |
批复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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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限公司新宜吉新能源汽车传感器生产基地项目 |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
余环审字〔2025〕1号 |
2025年1月21日 |
2 |
******有限公司硅钢薄板事业部产品精品化建设项目 |
新余市生态环境局 |
余环审字〔2025〕2号 |
2025年1月27日 |
3 |
******有限公司10万辆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项目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环审字〔2025〕1号 |
2025年1月10日 |
4 |
******有限公司年产5000万个彩印纸箱包装项目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环审字〔2025〕2号 |
2025年1月15日 |
5 |
******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触摸屏及总成项目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环审字〔2025〕3号 |
2025年1月16日 |
6 |
嵩阳西路(昌山路—美满水库)升级改造工程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环审字〔2025〕4号 |
2025年1月22日 |
7 |
******有限公司年产600吨筷条拉丝项目 |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 |
分环审字〔2025〕5号 |
2025年1月22日 |
8 |
******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硅粉项目 |
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 |
余高环审字〔2025〕1号 |
2025年1月13日 |
9 |
江西航同年产16000万套储能光伏连接器 |
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 |
余高环审字〔2025〕2号 |
2025年1月21日 |
10 |
******有限公司年产1000万件碳纤维制品项目 |
新余市高新生态环境局 |
余高环审字〔2025〕3号 |
2025年1月23日 |
11 |
******有限责任公司大唐江西渝水区南安光伏发电项目(重大变动) |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
渝环审字[2025]1号 |
2025年1月7日 |
12 |
******有限公司年产1.5亿套锂电池铝壳建设项目 |
新余市渝水生态环境局 |
渝环审字[2025]2号 |
2025年1月9日 |